115年【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】獎助學金申請訊息
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
115 年 呼吸治療系 優秀學生獎助金實施 辦法
一、 申請對象:
呼吸治療系就 讀中 學生 包含 大學、 四技 3 4 年級、 二技 2 年級 。
二、申請條件:
符合其中任一項申請時 前一學 期 學業成績 75 分 含 以上、實習成績 75 分 含 以上、操行成績甲等或 80分 含 以上。
三、申請時間:115 年 0 9 月 0 1 日至 10 月 3 1 日 前提出申請 。
四、獎助名額與金額:
1.獎 助名額 4 名 本院得視人力狀況調整 )),申請獎助人數超過名額時 擇優獎助 。
2.獎 助金額 1 3 萬 元 年 ,最高 26 萬 2 年 。
五、申請方式:
學生於申請截止日前備妥相關資料向本院 提出申請, 檢附資料 如下
1.申請表如附件。
2.在學成績證明影本前ㄧ學期 。
3.自傳 (含成長過程、求學經歷、在校表現及未來生涯規劃) 。
六、審核方式:
1.學生向 本院 提交申請檢附資料,由 本院 胸腔內科呼吸治療組 審核議定之。
2.獎助名單確認後由 本院 寄送合約書一式 2 份,學生簽妥合約書後,連同身分證及存摺封面影本回寄 本院 本院 用印後乙 份 自存, 另 乙 份 寄 學生 留 存 。
七、獎助金請款及發放審核通過之名單, 由本院匯款至學生個人帳戶 。
八、 應盡義務:
1.獎助生在學期間應盡可能於本院 完成綜合實習 。
2.獎助生應依補助年限 簽訂並 履行就業 約 補助 1 年 簽約 1 年,補助 2 年 簽約 2 年 。
3.獎助生最慢應於畢業當年度 9 月底前至本院到職 。如有特殊狀況應於 9 月底前向本院提出,經本院同意後得延期到職 日。
4 獎助生未如期畢業 或 未依約定時間至本院到職, 應將受領之獎助金全額繳還本院。
5 獎助生畢業後一年內 未考取 呼吸治療師 證書 者 ,應償還未履行合約年限之獎助金,並無異議辦理離職,以符合 呼吸治療師法 規定 。
6.獎助生服務滿一年,優先保留在職進修 名額 。
